复杂复杂请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47:03
我老公借人家钱!冒充我签名签下借条!后来离婚!留下一块地皮,协议离婚该地皮归我!但是有房产证的证名是双方的!后来我跟朋友借钱盖起来了!之后债主告上法院要求拍卖我的房子!但是那时候是没盖的!过了好久以为没事了就盖起来!谁知道出了这个问题!请问有大概会怎么样还有有什么办法

楼主你的问题说得不够清楚:
1.你老公是否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你的签名向人家借钱买下了地皮.如果是的话那麼你老公就得一个人承担还款义务.
2.如果是你老公冒充你的签名向人家借钱买下了地皮<不管你是否知道冒充了你的签名>.你则有权享受此地皮的权利.要是还不起需用地皮作抵抻的.你则无条退还此地皮.
3.你的房产证由于是连名的.即表示你夫妻两个共同享有.如果是债主要求你们尝还土地的话.那麼你夫妻两人则有承担归还的义务.也则表示你已无权享用那块地皮.由于地皮不是属于你们的.债主要求拍卖房子尝还债款也是合情合理的.

既然是别人冒充你签名,你可申请笔迹鉴定的啊

法律这词您听过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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