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要帮离职的员工交社保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50:56
我是个体户经营,2007年因经营不好,有几个员工离职了,08年过年后,听说新的劳动法要给员工买社保,为了留住一些老员工,我决定给一部分员工买社保,是不是要从他们入职算起呢?还是从08年开始买起呢?还有离职的员工现在要求把他们工作时的保险也要补交上,是否合理呢/离职的几个员工现在要联名要求劳动仲裁,请问一般会怎么仲裁呢?而我现在经营处于维持现状,个体户有这个责任为离职的员工补交社保吗?

你绝对有这个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你的情况就属于其中的“个体经济组织”!
我建议你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以前没有交的,都给他们补上吧!从他们到你那里干活那天开始! 这样,绝对没有任何人去劳动局投诉你的!

不过,你现在帮他们交不了的,必须让他们个人去交,然后你给他们报销费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