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1:51:11
我公司于2007年12月6日的所开的增值税发票(注:我方已抵扣)对方将发票丢失(注:未抵扣)现在已超过90日,请问有何处理办法?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只能去国税补办了。
已经过了90天,可能要交罚款。
去的时候要带上公司已抵扣的凭证及其它有关材料。还要带国税税务登记证和公章。

到国税重新登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