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客上贴自己暗恋的人的照片算侵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44:34
在博客上写暗恋日记,还贴上了喜欢的人的照片。
请问这样算侵权吗?

请用法律知识回答,侵犯了别人的什么权利,说明原因。
我问的是这个行为算不算侵权,不涉及到人情问题。

不算侵权,首先要确定,你拿她的照片不是为了经济利益,不是拿她的照片来牟利的,然后要确定你没有以不合适的方式来对待她的照片,而疑似毁坏名誉,这类不合适的方式包括在照片上随意涂改毁坏其形象,或者附注不良语言来进行有损其名誉的攻击,只要没有这以上两点,就不算侵权

你想暗算人家,应该不会告诉人家吧,把人家的照片贴到你的博客上应该是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权!

自己看就好,给别人看干什么?

算 肖像权

关键是看你的博客向外界公开.

侵犯了她的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