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隐私和诽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57:59
1.A与C认识,某天晚上A与B在街上遇见C,第二天早上C发信息说A昨晚跟踪C,那么A可不可以说C诽谤
2.C知道D[可以是D对C说或者C无意之中知道]某些事情,在QQ个人签名上写上这些事情,那么这算不算泄漏个人隐私。
3.C知道D,E的某些事情,与E聊天时[E并不知道D的事情]既说D的事情又说E的事情,那么这算不算泄漏个人隐私。
4.A在QQ空间没有指名道姓说C的某些缺点,那么这算不算泄漏个人隐私。
关于上面问题,大家可不可以提供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给本人参考,谢谢。

1.A可以说C是诽谤.但C没有构成诽谤罪,因为C的行为没有什么严重后果,只是轻微违法,连《治安管理法》都没有办法处罚.
2.C的行为可以说是泄露了D的个人隐私.与1问题一样是轻微违法行为.
3.C的行为可以说是泄露了D的个人隐私.与1问题一样是轻微违法行为.
4.A的行为不能说是泄露了C的个人隐私.如果缺点是事实存在的,也不可以认为是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