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闯民宅带人殴打他人触犯了什么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1:39:02
我和他女儿好了2年,她爸不同意,在今年她在我家住了1星期,她妈知道后,把他爸叫来,他爸找了10几个人来到我家,把我和我爸打伤,我左眼上角被打出血,我爸头部被打的缝了2针,他们走后还警告我说如果以后再联系把我腿打折,我找当地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的片警,说找不到人,我给他找到一个,他说那人不在家,其实是打我的人给这片警上了东西,片警就一直向着他门,说这种事没什么,又没打出什么事,最多只能罚款,拘留,可是到现在打我的10几个人,我一个都没见,片警却说可以给你把人都叫来,只是没打的不能罚,那个片警还说现在是经济的社会,谁有钱谁说话就算,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应给怎么做,请你们帮帮我
现在律师要那几个人的口供,可是那个片警一直帮他们,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伤也是轻微伤,像这样,我可以告他们什么,这个官司最后可以判他们个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这个首先是私闯民宅,
然后就是侵犯公民的身体
像这个事情你去法院告他
决对成功!!

他们有门子 往上告 找那些出名的模范之类的公正法官 检查官什么的 要不这口气老憋着 多难受 打自己算了 打咱爹 这心情 ........ 反正就是不能这么完事 你就去闹 公安局 他要打你什么的 就找报社和有关的电视媒体 反正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越老师越被人欺负 起诉的话你人证 物证的 都准备好 了 弄大才好呢 给那片警察也弄下岗他 也不知道有多少这样的人混进伟大的中国人民警察队伍里 别怕 那些地痞什么的 你越老实越雄你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情节严重的够上刑法,看你们的损失了

那个片警放屁呢,别理他,不行你也去找人,找上面的。

看来你得先搞定那个片警了,不知道你能不能找到关系,多小的关系都成,只要能管他,我以前也遇到的这种事,那还是个警司哩,就一个劲儿拖,后来找了个市局的谁谁谁的司机来打了个招呼,立刻就解决了。不行只好去跟所长套近乎了,哎,这世道。。。
不过按说如果起诉,要调用口供的话似乎是法院传调的,不用你出。那几个打手也是由法院传讯,不用你找。轻微伤似乎也够的上刑事了,这个你问律师吧,至于告他什么可以委托给律师。不过如果能调解最好调解,因为要是他有关系的话,不一定打得赢官司,就算赢了赔偿也不一定能到位。他要是申请对伤情做鉴定的话七搞八搞能拖上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