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的房子没有公证,如果双方离婚的话女方是否有权利要求分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12:56
男方在结婚前向自己的亲友借钱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是他一个人的名字,然后同女方结婚,双方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如果双方离婚的话,女方是否有权利要求分房?(男方向亲友借的钱是在婚后归还的)
如果女方能够提供男方婚前写下的借据算不算证据?
如果女方能够提供男方婚前写下的借据算不算证据?
除非你提出当初的男方向亲友借钱,是在婚后夫妻共同归还的证据,否贼法律上不予认可。
你如果没有证据,房子就会被认定是男方的婚前财产。
看到你的补充了:有借据的话,可以找男方要钱,但是购房合同是男方的名字的话,房屋的产权就是男方的,现在法律上产权和债权是分开的,女方对房产不占任何产权,但是如果女方可以拿出男方的借据,或者提供婚后夫妻共同归还购房贷款或借款的证据,有权要求男方作出补偿,或者协议分房。
这种情况很特殊,双方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如果男方拿不出证据,也同样不能独占房子产权,你有权要求分房;同样的道理,男方向亲友借的钱是在婚后归还的,你也要拿出证据,即便是男方拿出婚前的证据来,你同样可以要求分房。
如果女方能够提供男方婚前写下的借据算不算证据?——算证据。
有权分
无权分,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改变而转换为共同财产.其中包括所有的财产.并不单一的指固定财产.只要你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那是婚前财产,女方除非在婚前公证说那是双方共同财产,才有得分,除非结婚5年还是7年以后女方才有权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