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问题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14: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第6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也作了类似规定。

  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
  仲裁庭开庭裁决,一般按《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27条的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当庭裁决的,应当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仲裁申诉时效、办案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办案时效:仲裁裁决一般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
  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调解:
  (一)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录;
  (二)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三)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调解;
  (四)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