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代垫电费也要教增值税吗,依据是什么,怎么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07:08
我公司把闲置的门面租给中百超市,合约里面写明电费由中百交,但电表是我们的,一直以来是我们代垫,交了电费,中百再还钱给我们。现在税务说,这个代垫的电费要交增值税,为什么,由没有销售,又没有增值行为,这个有什么依据要我们交,税法里面有这个说法吗?知道的高人请详细解答,如果不想交,要怎么解决,这个税交的太怨了!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但也要合情合理合法!

这种情况在税务局称之为转售电收入(有的企业还存在自来水的情况)。如果出租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如果电费发票是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同样承租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出租方收取电费时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从中不加价进、销项相抵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如果出租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就没有办法了,收取电费时必须按照增值税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商业企业4%,工业企业6%)。

你们代交 合同有写吗?
要写清楚
代交
发票上要写那个公司的名字
要不 你们就别管了
别和房租那个钱开在一张票上 开一起就要交

不知道你是怎么和中百结算,不开票么?

我也觉得奇怪,你最好让税务局拿出需要交税的证明出来,放心,根他们说,他们会给你理由的!你让我们这些人说,都说不清楚,毕竟税法里的细节实在太多,得对你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