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助学贷款单方面毁约,钱用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0:00:03
我是辽宁人,2003年上的大学,2007年毕业。当初上大学时候,向农业银行贷的款,属于“寒窗基金”,当初合同上写的是贷四年的。后来只贷了一年,银行单方面毁约。现在毕业了,银行要求还钱,说不还钱还要起述我。请问这钱应该还吗?请从法律角度回答下,谢谢!
PS:如果说当初因为农业银行单方面毁约,导致我学费交不上,读不起书,这责任谁来负?如果知道农业银行信誉这样,当初贷款我可以选择别的银行啊!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贷款你是必须要还的,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至于银汉单方面将贷款期限缩短为一年,要看你当初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什么什么情况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调整贷款期限,那么你就没有办法了
如果合同约定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期限执行,那么你可以依据合同上规定的违约责任向银行主张你的权利
还有就是看借款借据上是一年还是四年,一般银行都会约定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为准,如果你的借款借据就是一年的,那么即使合同上是四年也没有办法,因为借据上应该也是有你的签章确认的
关键要看借款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碰上霸王条款只能祝你好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