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帮忙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46:11
A想投标建设奥运场馆,他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自己的供应商,供应商给他回信说他愿意为A提供价值150万美元的钢材,并感谢A给了他这样的机会,并且在信上签了字。
后来A投标成功,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供应商,但就在他投标成功两天后,供应商取消了这个合同,请问这样做可以吗?

要看这个信是普通的商业信函还是合同了,如果是合同的话就有效,如果不是的话就无效了。只能是道义的谴责而已。

如果你所说的‘信’是合同的话,供应商的做法是违约,A可以起诉,如果‘信’只是供应商与A之间普通信件,虽然也具备一定的法律效益,但不是主要证据,只能做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