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各省名额如何确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20:20:45

全国人大代表各省名额的确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执行的:

第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名额的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第十七条 全国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和分布等情况,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解 放军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名额总数不超过3000人。具体分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如下原则决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按照这一原则和1995年统计的全国人口数,农村约每88万人选1人,城市约每22万人选1人。人口特少的省,代表名额不少于15人。

2、全国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参照各少数民族人口数和分布等情况,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少数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数占代表总名额的12%左右(实际选出的少数民族代表要超过这个比例)。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至少应有代表1人。

3、解放军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配,单独进行选举。目前的代表名额为265人。各总部、大军区级单位和中央军委办公厅应选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具体分配。

4、归国华侨应选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为35人。

5、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12名;台湾省暂选全国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