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为什么不属于因果联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8:01:05
学哲学因果联系的时候经常有这个题
但是怎么看都觉得是因果啊
老师也解释不是太清楚
高手给解释一下吧

既然有“殃及”,哪可能没有因果,都说了波及到鱼了。
就算不殃及,但没有影响是不可能的,好比蝴蝶效应,准确的说是有没有直接因果,或者说算到哪层因果为止,之外的不算因果。
很简单,比如十几亿年前生成了地球,才有了今天的鱼和我们,才有城门,地球的出现也是因。那样算,因就说不完了。所以因果的题目,只能看划到哪一级为止,比如生我者父母,题目规定只算到当前的三代以内,那样因果才明确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只是阐述了一个事实,就像,“昨天我饿了吃了一个蛋糕”一样,并不是强调因与果的关系。不能抠字眼,你只管感觉说话者的侧重点便是。

这句话的意思是:城门失火,人们用护城池的水来灭火,导致池里的水取光了,鱼儿就死了。比喻无辜被连累而遭受灾祸。火——水——鱼是有联系的,池塘的水能灭城门的火,这是直接联系,鱼儿与城门失火则是间接联系,它是通过池水这个中间环节而发生联系的。比喻无端受祸。

“城门失火”就像我把香蕉皮扔到街上,“殃及池鱼”就是你踩到摔倒了。为什么是你摔倒?为什么不是别人?你觉得这有因果关系吗?“你摔倒”是果,“为什么”才是“因”。因果关系可以用数学上的必要、充实条件来理解,“城门失火”→“池鱼死”吗?应该是“{城门失火 人用池水}→”池鱼死”,而且“池鱼死”→“城门失火”不成立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意思是说还要看具体情况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