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每月只发600元的生活费是否违反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9:57:11
公司有效益,但平时只发生活费600元每个月,请问是否违反劳动法.我们如何去争取按月拿到全部的工资.

平时只发生活费600元每个月,说明还有部分工资没有发给你们.那也就是克扣或拖欠工资.
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什么意思,你是说本应该发的工资不止600对吗? 当时和企业如何约定的? 如果有一个明确的大于600的工资数额,有没有一些保险公积金之类的份额扣除啊? 排除这些如果还少发的话,那就是 企业不对了,到劳动部门去举报或是申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