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互相持股状况下收益的确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33:49
举例如下:比如A和B两家公司相互持股,由此产生的投资收益按权益法计算。现对A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我把情况简化一下,假设A的年度经营净利润为500万元,B的年度经营净利润你为400万元。A公司占B总股份数的80%。两家公司均无其他投资。
问题是这样:A的投资收益=B的净利润x80%。在确认B的净利润时,是否要考虑B投资A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我认为如果要考虑的话A就会虚增很多利润了)。编制A的合并财务报表时,A的净利润=500万+400x80%=820万元,这个结论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该怎么编?

另外,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公司间相互持股有什么限制吗?请予以解惑,谢谢!

在实务操作中.

对于被投资的公司的利润是要先进行权益法核算的.

然后才能合并的.

不管你如何对些进行核算,是盈利不审亏损.最后合并以后等于这项业务没有发生.

因为都合并(抵销)没有了.

有控制权的均为子公司,子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是以成本法核算的.
A和B公司只能有一个是另一个的控制方,不可能相互控制的.在合并报表中,如果是A公司控制B公司的话,你的计算是对的.

我看到你的问题了.但是我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