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用赔付单位培训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1:45:31
我在这个单位上班将近两年,两个月前(2008劳动法实施以后)才跟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可是单位一直没给上社会保险,现在我要离职,单位老板说要我赔付培训费。且单位也没给我们做过任何培训。请问让我赔付培训费有没有法律依据?
补充一点:签劳动合同的同时还签了保密协议,但没有竞业方面的协议。
那我要去哪儿办理相关手续呢?我写的辞职信老板根本就不理。我该怎么办?

>不用赔培训费,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没有上社保可以告单位.

很多公司都是搞虚假培训,以换得违约金的效力。
理论上,公司如果对你培训,说花费的费用应该有你的签字,
不然按他这个道理赔个几百万也是可以的,那太不合理了。
另外你去当地劳动局再问问。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说单位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既然都没有对你进行相关的培训。那么你是不用交的。

还有既然因为单位没有给你上保险,所以你在辞职的时候是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赔偿的,具体的数额是工作半年赔偿半个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的计算赔偿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