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进!~~~~~~~~《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53:00
租地协议
甲方:***(按了指纹)
乙方:XXX(按了指纹)
甲方自愿将位于本市中兴镇永胜村八组承包地租给乙方加工预制构件、及汽车维修以作场地所用。经双方公平、公正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面积为0.6亩
二、租金以每亩800斤大米折价给付.(随行就市)
三、租金给付方式为分期给付(在协议签定时.乙方向甲方先交2002年6月1日-2003年6月1日的一年租金.下一年在租金到期之日再给付).
四、租用时间为2002年6月1日-2007年6月1日.
五、在协议期间,乙方的生产、经营等状况,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扰.但乙方不得在所租土地上打混泥土地皮.
六、在协议期满或协议期间.双方自愿终止合同的.乙方将以多给付一年的租金.以作甲方还耕所用.
七、在协议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土地,在无政策性规划的情况下,甲方将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继续租用.且乙方将继续以此协议第二项租用甲方土地.
八、以上协议自双方签字起即具法律效力,如有违反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间,如果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甲方将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在协议期间,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协议,乙方向甲方所交租金将不予退还,并且还得按协议第六项给付甲方还耕费。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XXX
2002年6月1日

请问这个协议还有效吗?
如果还有效,又该怎么收回自己的土地呢?
还有那0.6亩土地有一半是宅基地,一半是耕地。
问题补充:还有,现在乙方以在地里修了几间房子,如果我把地收回后,是否还要给他的房子补偿,我还能得到他的还耕的补偿呢?

耕地和宅基地是专地专用的,你转租给别人用作他途,需要专门的手续和费用。如果你没有办过,那么这整个合同的基础就是无效的。
你就说,合同无效,我要收回土地就可以了。但估计对方会要你退还租金和赔偿房子修建费用。

相比较之下,还是假称合同有效稍微合算一点。
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按照第八条第一款,你要收回土地,你需要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大概就是那些房子了。而还耕的赔偿当然是拿不到的。

有人在年前问过一模一样的问题,但是他无缘无故关闭了问题。不知道那个人折腾完了没有。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3535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