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肠癌手术膀胱漏了算医疗事故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36:09
我父亲因直肠癌做的MILES术,手术后大便改道了,我父亲70多了,比较胖,术后刀口一直渗液(脂肪液化),术后第5天腹膜刀口裂开,出血不止,医生一直说观察,在术后第6天,腹膜刀口完全裂开,可见小肠,医生采取全麻,重新缝合刀口.术后10天,刀口皮肤组织部分坏死,术后16天在憋尿的过程中,发现尿液从腹腔引流管处流出,医生称我父亲直肠和周围组织有粘连,在分离的时候,手术刀碰到膀胱,膀胱碰漏了(这个情况在手术后,医生并没有告诉我们家属),医生说不能在继续憋尿,需要等到膀胱慢慢修复,恢复好了以后才能撤尿管和腹腔引流管.我们家属现在很着急,和我们一天手术的患者都已经开始做化疗了,我父亲现在反而毛病越来越多,另外膀胱真的能自行修复吗?我父亲这些问题算不算医疗事故?如果是医疗事故我们该怎么办?希望大家给我帮助,万分感谢!

直肠癌术后出现膀胱漏,判定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区分原因:
1、手术过程中医源性损伤,医院应该承担责任。
2、是癌症转移,医院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就小了。
你现在需要办理:
1、复印病历,收集证据。
2、请业内人士研究病历。
3、可与医院进行调解、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亚峰医生律师

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但你也必须正视已经发生的事情。
直肠癌手术膀胱漏不能算医疗事故,膀胱漏是直肠癌手术的一个并发症。
你做为你父亲的子女,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让你的父亲在有限的时间内过得快乐。临床上发现直肠癌绝大多数都是晚期,直肠部位的血管丰富,癌症很容易转移。即使手术,再采取化疗,生存率也极低。你要做好这个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