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我看看这个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6:47:46
我去年大学毕业,现在在一所中学教书,在编的,虽然在编制,可是还是属于试用期(一年07.9——08.9),我的档案在学校所属的区人事局,现在考上研究生了,如果离开,算不算违约?
担心档案被他们扣押,请大家帮我我看看~~!
谢谢大家~!如果辞职,单位所在人事部门有权利扣押我的档案么?补充一下:我们试用期竟然是1年(2007.8——2008.8),而且至今没有给我们缴纳任何保险。这种做法违法么?

您的情况是许多在职复习考研的学生经常遇到的问题。就你的个案应该这样这样处理:提前一个月告知所在单位,如果没有约定交付违约金就不必承担违约责任。但你应该承担招录费用及其他因提前解除合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以协商,沟通为主。

法理分析:劳动者违约的,用人单位应依法主张权利,不应采取违法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权利。劳动者的人事档案是证明劳动者身份情况的资料,不是可以行使留置权的物。用人单位以扣留档案方法留住人是错误的,劳动局等国家机关有权进行干预。

档案是不能扣的,现在出来的劳动法不是有只要提前一个月用书面的形式提出辞职,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了么,更何况是试用期呢

你的事可以先和学校商量的,他们同意就不算违约

一楼的明显是骗子,千万不要信,肯定要先打钱的,他们的骗术太笨了,如已被骗,请赶快报警,(虽然中国警察也不力)。
你的事可以先和学校商量的,他们同意就不算违约。

你这种情况的看你和你们学校的合同上具体是怎么约定的了.最好是协商解决!

你是属于试用期,考上研究生要求离开,是正当辞职理由,学校和教育局都没有理由来扣押一个有正当辞职理由的人提出的辞呈.还有就是,你可以和学校提出深造请求,编制可以继续保留,读完研究生再回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