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出了车祸算不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1:15:03
我堂弟几年来一直在帮一个私人老板开挖土机,但没有签劳动合同.2008年3月8日,堂弟下班回家途中出了车祸,当场死亡.回家前受邀在老板家喝酒,然后骑摩托车在中江县城二号桥(注;1.是回家必经之路 2.每天下班都是骑摩托车回家)出事.堂弟的父母亲已五十多岁,有一个没有工作的妻子,三岁的女儿,现状很是凄惨.请问 1.能不能按<<新劳动法>>关于工伤的规定主张赔偿? 2.如果按<<新劳动法>>主张赔偿,那么赔付金额应是多少? 3.老板拒绝赔偿有无法律依据? 4.如果向法院起诉,该怎么办?

在‘上下班途中’应作如下理解:一方面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另一方面应包括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回家前受邀在老板家喝酒,然后才回家,显然已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这个规定范围,且酒后驾车属严重违章,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这个 应该已经不算了

可以算是工伤,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是事实劳动合同,老板拒绝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找仲裁机构仲裁但是是一审终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政策请咨询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