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占地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1:16:07
我的家在湖北农村,我的父亲前几天病故,按照我们当地的风俗是土葬,
我的家不在集镇规划范围内,父亲葬在了自己的承包田里,可是村里要
我母亲上交1000元钱(村里也没说是什么费用,就是葬在自己的田里就要交钱,葬在村里规定的地方就不交钱,可是村里规定的地方离我家太远,村里就说葬在自己承包田里就要交1000元钱),我想问下,我母亲该不该交这1000元,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
谢谢
但我们是农村,都是土葬呀,而且本县其它镇里葬在自己的承包田里是不交钱的,村里说是村规民约,我就是想问下,村规民约的合法度,还有就是1000块钱就算是罚款,可这1000是不是太多了,这个罚款多少能由村里定吗?然后这钱我们该交给村里还是交给土管部门?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一):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到底是多少?)

一、法律依据:

  (1)《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条: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
  (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侵占、挪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所谓耕地开垦费,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耕地,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实行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