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否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1:11:30
我和朋友恋爱二年,在关系确定后二人购房一处,首付我出6万,他借3万万,房贷和房产名都是我的名下。现在我们正准备办理结婚登记,但他说还借了外债2万元,代他弟借了十余万。我想请问我们在未登记结婚前所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我的婚前财产,他在婚前借的债务婚后我们一起还了,如果感情破裂是否属于全部归属于他的债。注:恋爱关系确实后一直同居至今。

郎咸平说过,婚前财产公证有几种情况
1、双方财产数目相对差距较大
2、家族式的婚姻
3、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

请对号入座

建议你去看看刘彦宏讲的《如何理好人生最大的财》,是cctv2的《理财教室》中为三八妇女节特别策划的一期节目。里面就主要讲婚前财产的问题。根据我自己的感受,主讲人把需要公正的情况分为三种,分别是:
一、夫妇二人在结婚时,财产相差巨大;
二、双方属于再婚,而且各又子女参与组成新的家庭
三、一方婚前又债务,为了保障合法权益,应当公正。
主讲人还特别提到婚前一方如向亲人借钱买房等,双方要规定好这笔钱是否要还,是一方还还是双方一起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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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视频地址。
祝您好运

不用做财产公证了
因为你毕竟付的是首付,如果以后真有什么矛盾分家的话,人家法律也看房子日期的,婚前是你自己的,婚后两个人还的贷款是属于共同财产
至于他的债务10多万了,应该有借条,按借条的日子算

婚前债务不算

你可查看有关法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