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对就业方面有了解的律师先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5:13:26
我是一名大学生,在和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于07年7月份到单位报到。但是由于体检查出是乙肝携带者,一直到现在还没有签订合同,当然也不能上班。而单位一直保留着我的档案。
我的协议上写着体检不合格者不办理就业手续,但是体检应该在签订就业协议前。而我的单位是就业协议签订后报到时才体检的。
问一下律师,像我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不是构成违约,而且是不是他们也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如果现在(08年)去法院起诉的话,是不是晚了(档案还在单位)。打赢的把握有多大。

你好。我是一名律师。对于你这样的情况我建议你不用打官司了。你的情况属于被单位坑了。就业法中有一条规定就是员工在实习或者合同期间涣有任何传染性或者其他对工作特别有影响的病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强制停业。但是单位也要付出相当的费用,不过现在有失业保险金/如果你的合同中单位帮你交了 你可以得到相当的补偿不过不是很多。但是按你的情况估计你就业也没有多久,而且你的合同也没有签。所以你估计连保险金单位也没有帮你交。你这样的情况只能说被就业单位玩了个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