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女性职工的劳动法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1:55:56
我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今年九月份到期,听说今年下半年公司要大规模裁员,可我与老公本准备好下半年要个小孩,如果说我在合同到期前怀孕,而公司不打算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在合同到期后我就不能继续留在单位了?请教各位指点迷津!谢谢!!!

1、显然不是这样的,用人单位不仅在孕期不可以解除合同,还包括其后的产期和哺乳期,同样也不可以。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如果在合同期满前怀孕,合同期满后的一段时间内仍然可以留在公司。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怀孕期间,单位是不能辞退女职工的.放心生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