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裤子自动裂开了,可以索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6:46:40
3月9号上午在步步高百货部新买某品牌牛仔裤,裤子是08年新款,没有打折,289元,减38送38购物卡的!付款251,不料才穿两天就被高知上臀处裂口8公分,露出鲜亮底裤,而且是在超市购物被发现的,真是没脸见人啊,时间是3月11号晚上7点左右,内心极度气愤,我可以向商家索赔吗,至少要退款或者换商品啊,我以前常买这品牌裤子的,从来没有怀疑过商品质量,伤心啊!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质量问题是可以进行三包服务和索赔的,先沟通商家看他们的赔偿是否满意,不满意请消费者协会出面解决。

如果可以证明你的购物事实,可以依法索赔,

当然可以,如果不是人为弄坏的情况下,你可以去商场退换,而且你还没过三包期呢!
不过要有正规的发票.

可以,有发票就可以。

提醒你:去退货的时候先说明情况后,商家不响应,你的态度就变得强硬一些,当然我们是不想发生这种事的。我在商场工作,商场最怕难缠的顾客。

可以.可以去投诉.

按法律规定是可以索赔的!(只要有发票哦!)
你不信可以去看看法律知识!
相信你会要回来的,(*^__^*) 嘻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