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招待所需要哪些程序及税收问题,请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6:20:54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想尝试在上海创业,开办最普通的招待所,不知道该如何入手及一些程序问题,是不是审批很困难啊!请有经验的朋友们多多给予指点!谢谢!!!
有关硬件设施上有没有要求啊,有关安装喷淋和烟杆的事情有谁知道呢?

申办旅馆(招待所)的基本条件及申办手续
  申办条件:
  1、旅馆拥用客房总面积须在30平方米以上,每一客房内床位的平均占有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房屋高度不低于2.6米,其中设双层床位的平均占有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2、旅馆须有相对独立。综合性建筑的经营旅馆部分与其他部分须分门进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开设的旅馆,也应与单位的工作、学习、宿舍等场所分离,以保证互不干扰。旅馆客房一侧毗邻其他建筑的,须安装隔离设施,出入口通道应设安全防范措施。
  3、旅馆的总体布局(即服务台、行李储存室、贵重物品保管柜、财务室、仓库以及通讯、监控等要害部门的设置)须符合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求。
  4、旅馆的房屋结构、消防设备、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管理的规定和防火规范的要求。
  5、旅馆必须按规定建立各项治安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并建立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
  6、旅馆的治安、消防保卫人员和服务台的登记人员须经安全业务培训,掌握一定专业知识,方可正式上岗。
  开办个体旅馆的,除了按照一般旅馆的开业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房屋必须是产权明确的私房,利用公房经营的必须符合房管部门的规定,房屋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条件,违章建筑不得开设。
  2、经营用房屋所在地未被列入规划发展范围、土地未被国家征用、户口未冻结的地区。
  3、房屋的其他设施须符合旅客住宿的基本要求,并做到旅客生活起居方便,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避免发生矛盾。
  4、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须符合上海市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的有关规定,还应具备一定的经营能力和业务文化知识。
  旅馆业涉外经营的,除必须符合一般旅馆业开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筹建时应事先征得市公安局和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的批准同意。
  2、床位在100张以上的,要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器;床位在300张以上的,要设置电视安全监控设备。
  3、客房内要有紧急疏散标志或图表,通道上要有交直流两用的安全疏散指示灯。
  4、要设立淫秽物品收缴箱,并有专人负责检查,收缴淫秽物品。
  5、配备懂外语的住宿登记人员和同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