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有没有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7:39:22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父母盖的,还健在,但房产证上是我姐的名字,我姐何时想要都是合法的吗????如果父母去世,留下遗嘱说房子给我们有没有用?我和妻子有继承权吗?
当时之所以用我姐的名字是因为我不到18岁,我父母户口又不在这里,只能用我姐的名字,我姐现在也没有提出要房子之类的话,关系很好,我想提出改名,又怕伤了和气,不提出,又不安心,因为我和妻子又花钱接了第2层,如果不改,万一······,我岂不是一无所有?很烦恼,唉······

房产证上写的是你姐的名字,那房子就是她的.不是你父母的,所以你父母说了不算.当然,你也没有所谓的继承权了.

即便有效证件在你父母手里,想更改户主的名字或是加名字,必须要户主本人,也就是你姐在场.否则,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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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很坦诚的话,你与其在这里琢磨你姐姐的想法.
不如开诚布公的同她谈谈.

我是觉得你姐姐不会那么绝的,应该会让你居住的,但具体住多长时间很难说,毕竟那是她的房子,即使你楼上接了2层,她可以补偿给你这个费用.
有时候亲兄弟也得明算帐,所以你同时也得做好搬家的准备.

既然房产证上是你姐的名字,法官就认为房主就是她了。你可以说是你父母的,还可以说是你盖的。但是都无效。所以,如果你要有分额,必须加上你的名字就可以了。那你就有一半。费用不高,光加个人名嘛。很简单的

你姐姐是房主,所以房子的合法拥有人是你姐姐,即使你父母留有遗嘱说把房子给你们也是没有用的,你和你的妻子没有继承权,除非,你姐姐将房主姓名更改为你父母或你或你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