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我写的劳动监察投诉书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8:44:39
1.追要加班费:我们工作时间为,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1个月工作15天×24小时=360小时。过年初一和初三在岗

2. 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本人2008年1月10号进入公司到2008年3月10号离职,期间没有签合同。

3. 追要被扣的200元人民币:因本人没有提前1个月跟公司申请离职被扣200元,因为工作期间要24小时在岗,睡眠不足。发现打瞌睡第一次罚款50元,第2次罚款100元,为了减少被罚的损失所以不能提前1个月跟公司申请离职

有没有投诉错误的?第3个追要被扣的200元人民币,可以追要吗?
我有工牌,和工资条还有押金条.我只是问问我申诉的合理吗?

1.追要加班费:合理。 可能你们公司申请过其他工时制度,加班费就不能按300%算。
2. 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可能只能要到1个月的双倍工资。
3. 没有提前1个月跟公司申请离职被扣200元可以申请要回,因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随时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扣押你的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们交社会保险,可以申请补缴。
如果申请劳动监察,没有问题。

如果你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监察大队或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的话,你必须要拿出能证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即他们发给你的工资条或者工友证明等,否则你很难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