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商品房是不是使用期限只有70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0:14:02
70年后呢?听说可申请继续持有,但要交费多少呢?如果到时价钱太高没人愿继续持有的话那会得到补偿么?有的话会补偿多少?补偿过后房子又归开发商吗?

首先,商品房包括商品住宅与公寓,住宅的话是70年产权,而公寓是40年。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因为目前国家还没有商品住宅到达70年,一般的说法是城市发展周期内,商品房不到70年就会被拆迁重新规划,基本住不到70年。

房子本身是没有使用年限的
商品房所说的70年是土地的70年使用权,因为商品房的土地属于出让型土地,就是开发商从国家买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70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始计算。

现在国家新下了规定就是住满70年可自动续延,但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参考资料:物权法全文公布,70年土地使用权可申请续期

房子本身是你个人所有的私人财产,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住宅的土全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后房子任属于你的个人私有财产,只是土地使用期限已经到期,需要向政府补交土地出让金.补交后又要以在使用70年.就像身份证到期一样,换个新的就行了

这个是一个概念的问题
具体来说一套房子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只要房子不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永远住下去,但是房子所占的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国家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是七〇年,就是说你交的房款里面所包含的土地款土地使用只有七〇年,七〇年后按照规定再补交土地钱

70年后可以在续,除非是国家要收

对 ,只有70年产权.

产权是七十年。不是说七十年后你就得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