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纠纷,请大家提供解决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19:36
本人在外工作,之前和当地房东签定了租房协议,合同约定出租期限到今天年3月份并支付700元作为押金,

可是在去年12月18日的时候房东突然说是房子要卖了,叫我们今天1月1日前搬走.因为提醒的时间太短,合

租的朋友都是上班族,一星期有时连休息时间都没有,所以只好委托中介公司,同时在今年1月2日搬房,并交

纳中介公司900元中介费用,还有搬家费200元.在搬走的时候没与原房东退合同押金(本人意思为这700押金

做为水电费和半个月的租房费),因为搬走的时候比较匆忙,现手上还有一张12月份的水费单96元,现原房东

叫我们去交纳12月份水费单,本人心中不悦:"你提前单方解除了租房协议,我们也没要求她承担毁约金,这

个费用应于他来承担."对于这种问题,我该如果处理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

那你问他要押金好了,他押金退给你的话,你就去交水费好了。可以先和他协商,协商不成让律师写个律师函,他还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话,起诉他,你把握比较大,反正到时候你胜诉了,所有费用由他承担,这种歪风邪气决不能姑息!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