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庭有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7:48:51
做个简单的调查,因为听某某媒体说全国人民都认为许庭有罪。
人为有罪投aswdefc,认为无罪投fmvow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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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举个例子,如果许庭面对的是银行柜台里的一名工作人员,而不是atm机。仅仅是假设,该浣熊工作人员因为个人问题,不论是报复单位还是精神病突发,只要许庭来该柜台前取钱该浣熊工作人员就提一百给一千,而许庭就发现了这个秘密,连续来该窗口提款171次,得款17万5千元。大家试想,许庭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么。这是银行的责任,是银行管理有漏洞疏忽造成的问题,应该联系业户要回多的款项,而转而追究该浣熊工作人员的责任。而现在,是银行的浣熊atm机出了故障,是atm本身的问题,并非许庭暴力或者技术改变atm机程序秘密窃取,现在就追究许庭的责任,我认为是不妥当的。
从司法界定来说,没有明确的司法条文和司法解释,尤其是司法要件的套用方面,有着明显的漏洞,他没有相应的秘密窃取的根据和行为,但是确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所以说,他是有罪的,但是具体罪名法律还没有界定,还是司法空白,所以应该及时出具司法解释或者刑法修正案才是正理,应该把许庭案件界定为民法中的不当得利,予以归还。

应该是全国人民都不认为他应该被判这么多年。
我个人认为是无罪的,但照我国法律来看……总会判有罪的。

法律的漏洞还很多.如果他有钱或有权,人们还会在这里谈论这个么?
我觉得不构成盗窃罪,不当得利而已.设身处地,当你站在ATM钱,大把大把的钱吐出来的时候,你有什么反映?
人家国外就处理的好.有个小镇的ATM也是乱吐钱,几乎整个镇子的人排队去取,最后政府决定不惩罚那些取钱的人们.还归为其有.但是加大了对银行各方面的管理.

个人人为许霆在ATM机上获得钱的行为本身没有犯罪,但是事后不归还,还潜逃(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和动机)的行为,在整个事件中成为了刑事犯罪的重要构成行为,所以判侵占罪更适合.

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