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给退回商品销售统一发票,怎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4:04:55
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07年的时候给省外一企业开了商品销售统一发票,货品已经付运,并已缴纳增值税,但还没收到货款。一个月之后,购货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把货品和发票都退回了,并要求从新发货。由于货品采购须时,到6个月后的今天才能从新付运,但采购方以原本发票日期为2007年,不接纳原本发票,并要求从新开新的发票。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红字发票的吗?增值税方面,要再从新缴纳吗(销售金额没变)?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手工版普通发票,退货时直接开具红字发票(与微机的开票系统开具不一样,不是开具负数发票,而是用红色的复写纸和红色的圆珠笔填开),开具红字的普通发票也不需要税务机关批准(即使是微机的开票系统开具负数发票也不需要税务机关批准的)。
如果对方企业要求重新开具发票,你公司就先开具一份红字发票入帐冲减原票收入,然后再重新开具一份发票给对方。
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先开一张红字发票将原发票冲掉,重新发货物后,再开一张相同的正数发票。这样在当期一正一负相抵,对当期的销项税额没有影响,也就是说不会形成新的纳税。
开红字发票需要什么具体的手续,咨询一下主管税务局。
上面说的对,补充一点,需要购货方出具个退货证明附在开具的红字发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