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一部分地方出租,与新承租人帐务处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22:08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给新承租人开了一般帐户供他使用,新承租人自己记录一般帐户的明细帐,新承租人使用公司的发票,公司按照应交纳的税金向承租人收取,然后在申报交纳
请问一下与新承租人之间的帐务怎样处理:
1、月末公司做帐时是否应要求新承租人提供一般帐户的资金余额;是不是还应该提供比如应收、应付、库存等余额
2、新承租人使用发票,他是应该将发票的第三联交给公司;还是应该新承租人自己做记帐凭证,然后将记帐凭证交给公司
现在主要是新承租人使用一般帐户和公司的发票,实在是不知道应该怎样处理

所谓新承租人跟你们公司只是内部签订的协议,只要他使用你们的发票和帐户,一切对外的债权、债务都由你们公司承担,所以,我劝你们,把新承包人的一切账务都纳入你们公司管理,分开核算,然后再按协议履行,分享经营成果即可。

借用帐户是违法的。
现在,应把所谓的“新承租人的帐户及和公司发票”纳入本公司的帐务处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