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她有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8:31:13
舅舅与前妻2003年由于房屋拆迁得到回迁楼两间,2003年8月前妻因车祸去逝.2007年4月份舅舅又与现在的妻子登记结婚,2008年3月份也就是现在她向舅舅提出离婚,并且拿走了我舅舅的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存折。
我想请问这房子如果离婚她有份吗?她只是口头提出离婚,人躲了起来,我舅舅可不可以强占他人财产对他现在的妻子提出民事诉讼?
谢谢你们了!
难到结婚满5年后,我舅舅这份房产他现在的妻子就有份了吗?

没有份的!!!!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而这份房产是你的舅舅在与前妻的夫妻关系时所获得,与现在的妻子没有任何关系,可以认定这份房产为你舅舅再婚时的婚前财产。至于你所说的民事诉讼可能不成立,但你舅舅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然后公告她到庭,如果过了公告期以后,就可以做出缺席审判,然后依据判决分割他们的财产(当然,这份房产是肯定不属于分割范围内的)。至于房产不用担心,即使房产证在她手中也没有关系,因为按照我国现有房屋产权交易的规定,必须夫妻双方都要到场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其他的财产诸如存折可以向法院申请暂时冻结,如果存折在你舅舅的名下,也可叫你舅舅本人持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到银行挂失。

当然没有,应该是你舅舅的婚前财产,因为他再婚的时间还未满5年以上

不算,只能算家庭纠纷.

没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