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在国外,再国内欠了笔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6:38:31
我人在国外,再国内欠了笔钱。现在债主要起诉我,我需不需要回国。还有他收我6%的利息合理吗?
那如果我不还钱,是不是我担保人拿?担保人可以带我出庭吗?

不需要回国,可以委托代理人,如果不委托代理人的话,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不还钱,担保人应当偿还。之后担保人可向你追偿。
至于6%的利息,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你可以参考一下。

1.如果你不回国,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因为你未出庭答辩,判决结果可能对你不利;

2.你可以不回国,通过中国驻该国大使馆寄份委托国内律师的委托书,让律师代你出庭应诉;

3.是否收6%的利息要看你们合同约定,如果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

问题补充:那如果我不还钱,是不是我担保人拿?

如果借款有担保的话,对方可以把保证人一块告到法院,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向你追偿。

现在国外汇钱也很容易,还是还钱吧。

人就不用回来了。

具体利息多少 你按你们打的欠条合约算吧

6%的利息不算低。但合不合理取决于当初你们的协议是怎么定的。你要是有心还,你就应该主动找你的债主讨论解决方法;你要是没心还,……

哎 还清债务了 就没事了

在国内找个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