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法律问题,有点复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03:32
需要详细说明情况,所以内容有些长。希望您能耐心看完并予以详细解答,谢谢!非常感谢!

情况:
1.结婚七年,女儿六岁,婚后与男方父母同住。
2.房子三室二厅,以二手房价估算约60万元。户口簿上共四人,包括男方父亲(户主)、男方、女方、女儿。
3.四年前感情和性格不合,男方外遇,女方发现后也有外遇。双方僵持。
4.07年开始,女方搬回婆家,但衣物仍留在男方家并时不时回去住几天。
5.男方有投资股票,金额约为10万元。女方很清楚男方的收入,男方不了解女方是否有其它收入。

提问:
一.如果是协议离婚,女方提出孩子归她并要55万,合理吗?房子户主是男方父亲,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算的话60万元该如何分?男方股票里的钱如何分?抚养费如何算?

二.如果由男方提出诉讼离婚,女方说她就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如何处理?
1.女方知道男方外遇后,称自己认识电话公司的人,可以打出帐单证明男方有外遇,法院判决时这是否会对男方不利?
2.女方回婆家住后还会隔些日子就回男方家住,是不是就证明夫妻没有分居?是否会对判决有所影响?
3.法院是否不会去查女方名下的财产?
4.这样的诉讼离婚,法院多久能判决?

女方提出孩子归她,只能要财产的一半,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股票里的钱也是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先有外遇后,法院判决时这是会对男方不利,方回婆家住后还会隔些日子就回男方家住不能就证明夫妻没有分居,法院会去查女方名下的财产,这样的诉讼离婚法院15天就判决了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房子不是 除非在离婚前 你的公公死了 遗产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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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成本中有介绍 你看下 基本都应该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