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龄到了70年后,我们还可以享受住的权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5:28:11

《物权法》条款综合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解读

<<物权法>>相关规定的出台,让住宅具有了某种程度的长久所有权,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老百姓购置不动产、传给下一代的欲望将被激发;自动续期意味着房子将不再像现在普遍设计的70年使用寿命那么“短命”,老百姓买房时,将更注重房子的品质。

与此同时,这对原本不畅销的市中心老小区二手房的房主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昔日,在购买二手房时,由于受到70年后房子可能要被收回的传言误导,很多市民在选购二手房时,首先会考虑这套房子已经使用了多少年限,一旦买下,按照“使用期限70年”来算自己还能住多少年,这就使得一些卖主采用各种方式掩盖真实房龄,二手房房龄甚至成了左右房价的因素之一,而《物权法》实施后,这样的顾虑也就烟消云散了。

当然有了,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说得就是这个.

以现在的理论,房子归你,但要再支付土地出让金。
不过,也许到时会规定不必支持。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