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关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划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5:38:07
请问法律专家:现在因家庭暴力问题,导致男女双方感情不合,现在共同居住的房子的买卖合同等所有资料被男方拿走了(该房子还没有房产证,当时只有买卖契约合同和发票),请问现在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可以分到房子等一半财产吗?
注:房子是男女双方婚后买的,但是买卖契约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如果女方要得到这一部分的财产,是否需要提供某些证明?
望哪位知情者帮忙,不胜感激!

1、婚后所购,即使在一方名下也是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可以要求分割。
2、离婚时暂时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双方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暂不便分割,确定使用权,等办下产权证再另行起诉分割。

3、分割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女方、无过错方、带小孩子的一方。

1 房子是婚后买的那么就是共同财产,你不需要证明的。如果对方要证明那是他的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应该是他提出证据的。
2 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付赔偿,并且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对方也是要少分或者不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