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修订党章后,党费怎么个交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1:42:14
十七大修订了党章,党费怎么交,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不是1998年的规定,我想知道的是新规定,十七大召开后,我们的党费交的少了很多,具体怎么个交法,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十七大修订党章后,党费没有新的规定。

《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 组通字[1998]2号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现将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重新规定如下: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见附注),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
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
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
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3、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附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