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和劳资关系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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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民事关系。其中,劳务是指以活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
  劳务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生产过程与交换过程的统一,消费过程可以独立于外,如服装加工、家具制作、工具修理等等;另一种是劳动者的劳动与购买者的消费同步,劳动者提供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也是劳务的流通过程和消费过程,三者在时间和空间上是一致的,如饮食,理发,按摩,旅客乘车、船、飞机旅行等等,劳动行为以劳动成果的形式呈现出来。这两种表现形式都会形成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可以说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边缘关系,它区别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注重劳动结果,而劳动关系注重劳动过程;劳务关系中的风险由劳务提供者承担,而劳动关系中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隶属、管理关系,而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过程中却有管理和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资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劳工和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透过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契约和团体协约而成立。

  劳资关系或称为劳雇关系,一方面是受雇主雇用从事工作获致工资者,另一方面是雇用劳工的事业主、事业经营之负责人或代表事业主处理有关劳工事务之人,彼此间的关系即属劳雇关系。其所牵涉的范围至广,举凡劳动条件、童工女工保护、劳工组织与经营、生产效率、赏罚升迁、违约处理及争议处理等均属之。这一关系在手工业时代,师徒之间亲密融洽,并不发生若何问题,但自工业革命以后,机器取代人力,甚且重机器而轻人力,劳资双方壁垒分明。因之,形成了严重的劳工问题。
  在中国说,就是工资关系(工资档案)等。
  在西方说,就是工人(劳动者)和企业(资本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