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 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02:14
买卖双方通过互联网搭桥,进行二手房交易,无中介参与,并且是全款交易。从买卖双方到交易中心柜台开始办理过户,到新的房产证下发,大概要10多天的时间。假定在这10天中的第五天,法院决定将要查封该房屋,理由是原房东因其他债务纠纷,欠下一屁股债务,债主们诉诸法院要求将其名下物业拍卖抵债。那么,这时的购房者的利益该如何保障?购房者该怎么办?注意:此时购房者已经支付给了卖房者绝大部分房款。另外,再做个假设,假定卖房者从此再不出现,比如说是逃往国外,因为他已经拿到了绝大部分房款,并且本身他还欠了许多其他债务,为了躲避责任,所以出逃。那么,这时的购房者又该怎么办?这时的购房者,该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情况会有哪些?购房者“最可能”面临的情形是什么?万望详细解答!!

如果你的房价款没有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话,那么你就是善意的购买人,但是在房产过户之前,法院可以查封对方的房产,此时你可以向查封的法院申请按购房合同交易过户,法院一般应当同意,但是法院会通知你把未支付的房款交付法院,而不是房东,此时法院会解封,你可以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