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这份培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6:27:55
我是2006年参加工作,入职后与公司签定了一份培训协议,内容是这样的,公司送我去培训,历时两个月,但自培训结束之日起,我必须为公司服务三年,培训费用是公司出的,但是收取了我1W的押金,现在我辞职了,但是公司没有给我开离职证明,如果要开离职证明的话就得交违约金,算下来大约要2w多。我当初入职的时候没有任何的劳动合同之类的东西。
希望懂这方面的朋友能给我帮助!谢谢啦!

  1、不用担心,培训费及服务期违约条款是典型的稻草人条款,实践中企业必须证明它真的符合劳合法22条,即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那是要有培训费支付凭证的,光凭一个培训合同没用。
  2、退一步说,即使培训是真的,假如是因劳合法38条的企业过错而被迫辞职,比如企业拖欠加班费、不给办社保,的辞职完全不受服务期影响,不但不用给违约金,还有权要企业付经济补偿。
  3、老板是想玩玩花样,但目前的劳合法体系给企业玩花样的余地实在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