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援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42:12
我因为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需要聘请律师,我是无业的,是低收入人员,是在菜场门口摔倒小腿骨折的,伤残鉴定是10级伤残,请问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中国适用法律援助制度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对以下6种需要代理的民事、行政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它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法律援助条例》并且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以对此6项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2、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辩护,无须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即,在此类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条件限制。

3、对于“经济困难”的认定并没有制定全国统一标准。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综合以上,如果您所在的省级政府没有补充规定,那么您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