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税发票重开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2:51:29
2007年我公司已开了一张增值税发票给买方,直到08年3月对方才退回要求我们重开,请问是否可以重开,如果可以要到税务所办理什么手续,要带哪些材料,谢谢

应该是超过了90天的认证期,而购货方没有认证因此无法抵扣了。如果确实是这种情况,根本没有办法解决,无法重新开具的。

重新开具发票首先要开具负数发票冲减远发票,开具负数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的《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由于已经超过发票开具日期90天,显然不适用国税发[2007]18号文件规定的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的规定;而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的必须是经过认证的发票,发票已经超过90天的认证期购货方并没有认证,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也无法出具《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没有《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无法开具负数发票,因此也就无法重新开具发票的。

最好的办法也就是购货方凭原票入帐,进项税额不在抵扣和价款一起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

对方要求重新开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是退货 他必须出示所在地区税务局所开的证明
你方可办理 并依照对方的证明向你所在的税务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