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属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1:27:59
离婚后孩子判给了丈夫,后经我在法院起诉后拿回扶养权,问:究竟在法律上这孩子属谁?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法律上,孩子(的监护权)仍是你丈夫的。你只是争取到扶养权而已。----真不知道女人为啥老喜欢把苦差事抢过来自己扛!!(唉唉!)

另记:
其实说孩子「属谁」都是一种错误的观念!!
请想想看,这孩子能属谁?----除了生他的爹妈,他还能属谁??----这是血缘的问题,是不可改的「属於」关系!!

至於离婚的爹妈在法庭上「抢属於」,其实也只是在抢孩子「在未成年之前」的监护权、及扶养权而已。
按理说,扶养权是「物质条件」的苦差事,监护权则是「精神劳力」的苦差事,都是作父母的必须对孩子付出的「义务」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