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保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29:37
我在广州一家股票软件公司工作了快一年时间.公司总是以创业为幌子让我们为他们当廉价的劳动力,我们在这里每天都是工作从早上8.30到晚上10.00周末都没有休息的.工资底薪也只有500元,更别说社保这些东西了.公司也没有跟我们签定任何合同.根据我了解 广州还有几家分公司,就是他们经理和主管也都没有任何的合同,我现在想离开这里 但是很不甘心,毕竟做了那么长时间,什么都没有得到.我想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标准一直都没有达到,而且还一直都超长时间工作 工资可从来就没有说过有工资条什么的啊 ‘没有任何凭证 说要证据 人就是证据‘我的同事都可以给做证 这样行不行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我建议楼主去买本合同法,在找个维权组织问一下。祝你生活顺利!

可以到广州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告他们。先准备好工资条,如果是银行代发的要保存好存折,这是证明你们雇佣关系的证据。当然,也可以用各种名义让公司给你写个证明,证明你是公司的员工,例如办暂住证之类的借口都行。只要有了雇佣关系的证据,你就可以去告他们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工之日起就必须订劳动合同,并买社保、医保,他们已经违法。第二,工资低于广州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广州最新的标准为850元/月。可根据这几方面去告他们,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