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类划分的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8:57:31
既然我们平时分辨一个词是根据这个词的意思,那么干脆就把词义作为划分词类的标准,到底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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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汉语词类只能一次用一个标准,不能同时用几个标准。否则,各个标准有相互打架的可

  能。每一大类下面再分小类时,却不妨几个标准配合起来运用。名、动、形的问题最复杂,下面

  专门讨论名、动、形的分类问题。
  分类的标准就是根据语法功能。语法功能包括词与词的结合关系,词在句子里的用途,范围

  较大。分大类往往只拿其中一项语法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鉴定名词,主要看加不加副词

  “不”。名词普遍不加“不”,这跟一般动词、形容词有对立。名词能加“不”的仅限于以下三

  种固定格式(其中,大部分是文言格式):1)名1+不+名2。如“管他队长不队长”。名1、名2必

  须同形。2)(名1+不+名1)+(名2+不+名2)。如“人不人鬼不鬼”。名1和名2分别同形。3)(

  不+名1)+(不+名2)。如“不人不鬼”、“不男不女”。名1与名2是相对待的名词。

  名词一定不加“不”,但不能加“不”的不一定就是名词。下边两组词都不能加“不”:1)

  “不及、不合、无意、满怀、懒得、多于、好像”。2)“永别、无效、使得、请便、永生”。

  3)“绝对、间接”。这些词里有的构词成分含有“无、不”,自然不能加“不”;有的跟“不

  ”不发生联系,如“永别”、“请便”,然而,这些词都出现在谓语的位置上,都可以看作动词

  。

  鉴定动词通常是拿带宾语作标准的。绝大部分动词后边可以出现名词、动词以及名量、动量

  、时量。绝对不能带这些成分的动词,即一般所谓封闭形式,数量极少。如“呜呼、再见、料峭

  、呐喊”,可以加“不”,不能加“很”或其他表示程度的成分,可以断定不是名词和形容词。

  形容词做谓语时带程度副词“很”,或带比况性的词语,如“冰凉、雪白”。还有像“红红

  的、干干净净的、黑乎乎的、怪可怜的”,不出现“的”时是所谓状态形容词。

  根据上述分类标准,下面具体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