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法律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27:39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某省级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特种行业公司甲、两年后,随着经济的发展,该行政机关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又在该市批准一家公司乙。甲公司得知情况65天后以同行竞争为由提出行政复议。问题:1.甲公司能否提请行政复议?2提起复议时间是否有效?甲公司该向哪些部门提出复议?4,如果复议得不到支持,还有什么法律救济途径?
可以具体说明下吗?例如说每个问题的理由,就象第一题上说能,为什么能呢?谢谢了。。

1、甲公司能否提请行政复议?
答:只要有充分的理由证据该许可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就能提起行政复议。
2、提起复议时间是否有效?
答: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许可法》中对提起行政复议期限没有特别限制,那么就应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所规定的60日期限。甲公司在得知情况65天之后才提起行政复议,显然已经超过了上述期限,复议机关有权不予受理甲公司的复议申请。
3、甲公司该向哪些部门提出复议?
答: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就是说甲公司可以向某省级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如果复议得不到支持,还有什么法律救济途径?
答:如果复议得不到支持,可向某省级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甲公司能否提请行政复议?
答:当然能。

2提起复议时间是否有效?
答:一般是3个月之内提起。

甲公司该向哪些部门提出复议?
答:上级机关。

4,如果复议得不到支持,还有什么法律救济途径?
答: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