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县西山民族中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2:23:20
红河州弥勒县西山民族中学初三班主任动手打学生~~~这算什么?给个说法?
事情原因:学生晨练的时候和旁边的同学讲小话,班主任过来就是两巴头打在头上,用手掐着学生的脖子一脚踹出去,据了解,该同学被体罚不止一次。
被罚站长达1个半小时多
该办主任还经常用脏话骂学生
而且该班主任还跟其他同学说:这个是坏学生,你们不要跟他玩!!

这个说法算什么啊?什么叫好学生?什么又叫坏学生?
西山民族中学的老师的素质都这么差吗?
据其他同学透露:该办主任还经常扬言把学生送回家。。。。

家长打电话给班主任了解情况,班主任的态度还很恶劣,一直很不耐烦地想挂电话,“有什么事情来学校解决”
那种学校/谁还会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小析数学成绩不好,老师就对他罚站,用木板或教鞭打手心,老师的错误做法严重侵害了小析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对老师的违法行为,你们可以同父母一起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告诉你个秘诀,以后老师说什么你都陪笑脸,说是是是,您说的对,我错了。这样他也就不能把你怎么样了,他在怎么说你都用是是是来敷衍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