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盈利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8:34:42
我公司是05年成立的,直到2007年年底,一直都是亏损,有100多万。今年1-3月,开始有了收入,预计第一季度会盈利5万元左右。
那么,第一季度就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并预缴所得税吗?还是先弥补亏损?

新手,请指教,多谢!
三位的回答差异很大,到底是先交税再补亏退税呢,还是先补亏呢?

我只有25分,用10分做奖励吧!

一季度要交税,等2008年汇算清缴时会多退少补。
2008年的全年利润减去允许补亏年度的亏损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比如:企业为2006年设立,当年亏损15万元,2007年第一季度盈利2万元,2007年第二季度盈利3万元,第三第四季度分别盈利6万元,则企业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3+6+6-15=2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设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7年度应纳税2*33%=6600元,汇算清缴后企业应取得退税款(2+3+6+6)*.33-6600=4.95万元。
特别注意: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要有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才行!!!!!!

先弥补亏损。弥补后还有利润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是五年后再有盈利,就必须直接交税。